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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柏林機場藥物扣押事件突顯愛爾蘭醫用大麻政策的系統性缺陷

毒品政策專家支持家庭呼籲監管改革 以保護攜帶合法大麻藥物入境愛爾蘭的患者

Jason Pickering 原計劃前往愛爾蘭探望已故父親的墓地,但在2024年12月23日抵達都柏林機場時,他的醫用大麻藥物遭到扣押。這位48歲男子自2020年11月以來,在英國一家診所獲得合法處方,以醫用大麻花治療焦慮症。他的藥物包裝完整,標籤清晰。然而,他與母親多洛雷斯(Dolores)入境時,海關人員對他進行了長達兩小時的「審訊」,隨後愛爾蘭警方(Gardaí)沒收了價值約360英鎊的處方藥,並表示將其「銷毀」。多洛雷斯在接受《大麻健康》(Cannabis Health)採訪時表示,這一事件「令人震驚」,導致傑森在聖誕節假期期間無法獲得藥物,直到五天後返回英國巴斯附近的家中。


醫用大麻處方不被跨境承認

傑森長期與焦慮症抗爭,2020年被診斷出患有前列腺癌後,病情加重。同時,他與母親共同照顧罹患失智症的父親,直到去年父親去世。

儘管醫用大麻在英國和愛爾蘭在特定條件下可合法開立處方,但兩國不承認彼此的處方。愛爾蘭政府將未獲授權的大麻藥物(英國多數醫用大麻處方藥)歸類為第一級管制藥物(Schedule 1 drugs),不允許訪客攜帶入境。

過去,傑森與母親曾多次搭乘渡輪或航班前往愛爾蘭,每次都主動申報處方藥,從未遇到問題。他表示:「現在我無法再回去探望父親,這讓我心碎。我覺得自己被這個國家‘禁止入境’了。」

返回英國後,多洛雷斯寫信給時任愛爾蘭總理米歇爾·馬丁(Micheál Martin),呼籲政府改革政策,允許患者從其他司法管轄區攜帶合法醫用大麻藥物入境。

她表示:「我們回來後立刻聯繫了政府,我們並非唯一受到影響的人。我願意做任何能改善這種情況的事情。我相信正義,這是經過合法處方的藥物。」

愛爾蘭醫用大麻政策的「系統性問題」

愛爾蘭法律研究員、毒品政策倡議者娜塔莉·歐瑞根(Natalie O’Regan)指出,傑森的經歷反映了愛爾蘭醫用大麻政策的「系統性問題」。

她對《大麻健康》表示:「目前,愛爾蘭不允許個人攜帶合法處方的醫用大麻入境,這使患者陷入困境。」

這一政策也影響了那些因無法在愛爾蘭獲得醫用大麻而移居西班牙等國的「醫療難民」。雖然愛爾蘭通過醫用大麻使用計劃(MCAP)或部長特許證可處方醫用大麻,但適用條件遠比英國嚴格,僅限於三種特定疾病。

歐瑞根補充道:「有許多‘醫療難民’案例,這些人被迫移民才能獲得醫用大麻。一旦返回愛爾蘭,特別是節假日期間,他們就面臨失去藥物供應,或在入境時被沒收,甚至面臨刑事指控的風險。」

此外,該政策對居住在邊境地區的人群造成「極大影響」。北愛爾蘭與英國一樣允許醫用大麻處方,但患者無法攜帶藥物越過邊界進入愛爾蘭共和國,導致這些人「遭受不必要的困難」。

呼籲「統一」醫用大麻政策

歐瑞根與其他倡導者支持傑森與多洛雷斯的呼籲,主張允許患者依照英愛共同旅行區(Common Travel Area,CTA)協議,自由攜帶合法醫用大麻往返愛爾蘭與英國。該協議允許兩國人民自由流動,但目前並未適用於醫用大麻藥物。

1月,《愛爾蘭時報》(Irish Times)報導了此事,前議員(TD)、人民優先黨(People Before Profit)成員吉諾·肯尼(Gino Kenny)形容這種情況「荒謬」。

歐瑞根進一步指出:「醫用大麻患者應該享有與其他藥物處方患者相同的權利和保護。承認其他司法管轄區開立的醫用大麻處方,將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法律和行政障礙,最終改善患者的生活品質。」

傑森與多洛雷斯計劃於2025年3月20日前往都柏林參加抗議活動,呼籲政府採取「更全面、更包容」的醫用大麻政策。

愛爾蘭的醫用大麻使用計劃(MCAP)於2019年作為五年試點計劃啟動,政府承諾進行臨床審查,但目前尚未公布結果。近期愛爾蘭內閣更換了衛生部長,政策改革的政治意願似乎「相當薄弱」,歐瑞根認為短期內不太可能出現重大變革。

愛爾蘭政府:大麻受「最嚴格管制」

愛爾蘭衛生部發言人回應:「根據《愛爾蘭濫用藥物法》(Irish Misuse of Drugs Acts)及相關法規,大麻屬於第一級管制藥物,受到最嚴格的管制。」

「某些獲得市場授權(即已通過監管審批)的含大麻藥物,訪客可攜帶入境,前提是他們持有必要的文件,如原始包裝和處方副本。」

然而,未獲市場授權的大麻藥物仍被歸類為第一級管制藥物,因此訪客不得攜帶此類藥物入境。同時,歐盟成員國各自制定對第一級管制藥物的處方與運輸政策。

英國與愛爾蘭互不承認彼此的第一級管制藥物處方,例如:

  • 來自某一司法管轄區的第一級管制藥物處方無法在另一司法管轄區內配藥。

  • 個人不得攜帶在某一司法管轄區合法處方並領取的第一級管制藥物前往另一司法管轄區。

「海關官員的行動屬於稅務局(Revenue)的職權範圍。」

衛生部建議計劃出國旅行的患者,應事先聯繫相關國家大使館,確保攜帶所有必要文件,包括醫師證明信,以避免藥物被沒收或其他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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