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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L 近期大麻醫療研究

大麻與大麻素的臨床應用

2000年至2021年近期科學文獻回顧


目錄



人類自有歷史記錄以來,便已栽培並使用雌性大麻植物的花朵部分,俗稱大麻。中國北方發掘出的可追溯至公元前7000年的大麻纖維織物,顯示大麻的使用歷史已相當悠久,其作為藥物和改變心情的用途幾乎也有同樣的歷史。2008年,中亞的考古學家在一個2700年前的古代薩滿墳墓中發現了超過兩磅的大麻。經過科學家對這些材料的效能進行詳細測試後,得出結論:「最可能的結論是古代文化栽培大麻的目的是用於藥物、迷幻以及占卜。」

即便全球多數國家對大麻的栽培和使用實行了長達幾十年的禁令,現代文化依然繼續為了相同的目的消費大麻。在美國,聯邦政府對大麻的娛樂性、工業性和醫療性使用的禁令,最早始於1937年國會所通過的《大麻稅法案》,後來在1970年,《管制物質法案》再次確認了此一禁令,並將大麻植物——以及其所有有機化學成分(稱為大麻素)——列為一類管制物質。這一分類將大麻與海洛因並列,將其定義為「具有高濫用潛力,…無目前接受的醫療用途,… [且] 在醫療監督下使用該藥物沒有公認的安全性。」相比之下,可卡因和甲基苯丙胺(冰毒)雖然在娛樂用途上仍為非法,但可以在醫師指導下使用,且被列為二類藥物。酒精和煙草則不受管制。

挑戰大麻一類管制物質的地位 將大麻植物列為一類管制物質,這一做法已與科學界的主流觀點、公共態度及大多數州的法律相悖。並且現在已經有大量的科學和實證證據可以反駁聯邦政府的立場。儘管大麻被禁止了近一個世紀,它仍然是歷史上被最為廣泛研究的具有療效的物質之一。根據在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的 PubMed Central 資料庫中對大麻及其大麻素相關關鍵字進行的檢索,至今已有超過36,000篇同行評審的學術論文發表,並且近幾年來,這一數字呈指數增長,僅在過去十年就發表了超過20,000篇論文。這些最近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探索和證實大麻在各種病患群體中的治療活性——包括在 FDA 批准的黃金標準臨床試驗中進行的研究。一項臨床試驗的總結得出結論:「證據正在積累,大麻素可能對某些指徵的治療具有重要的醫療價值。」

挑戰大麻一類管制物質的地位

將大麻植物列為一類管制物質的做法,與科學界的普遍觀點、公共態度及大多數州的法律相矛盾。此外,現已存在大量的科學和實證證據,可以反駁聯邦政府的立場。儘管大麻已被禁用近百年,但它仍然是歷史上研究最為深入的治療性活性物質之一。根據美國政府的同行評審科學研究庫PubMed Central的關鍵字檢索,至今已有超過36,000篇科學文獻引用了大麻植物及其大麻素。在近幾年中,這些研究的數量呈指數增長,過去十年內便有超過20,000篇相關文獻發表。這些較新的研究大多致力於探索並驗證大麻在各種患者群體中的治療作用——其中包括FDA批准的金標準臨床試驗。一項該臨床試驗數據的綜合總結指出:“證據顯示,大麻素可能對某些病症有治療價值……將大麻列為一類管制藥物,以及關於大麻是否具有醫療價值的持續爭議,都是醫學進步的障礙。根據目前可得的證據,一類管制藥物的分類站不住腳;聲稱大麻沒有醫療價值或缺乏安全性資料並不準確。”

大麻研究焦點的轉變

隨著對大麻素治療價值的臨床研究日益增多,研究人員對大麻在抗擊疾病方面的卓越能力也有了更深的了解。與1970、80和90年代的研究者主要評估大麻在短期內緩解各種疾病症狀(如癌症化療引起的噁心)的能力不同,現今的科學家則在探索大麻素調節疾病的潛在作用。

例如,科學家們正在研究大麻素對於免疫系統疾病,如多發性硬化症、類風濕性關節炎和炎症性腸病的調節作用,以及它們在治療神經系統疾病(如阿茲海默病和肌萎縮側索硬化症)中的角色。

研究者還在探討大麻的抗癌活性,越來越多的前臨床數據顯示,大麻素能夠通過細胞凋亡(程序性細胞死亡)以及抑制血管生成(新血管的形成),減少特定癌細胞的擴散。

此外,研究人員也在研究大麻作為許多患者的危害減少替代品的使用。至今,已有數十項研究記錄了患者將大麻作為各種處方藥,特別是鴉片類藥物的替代品。

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最新的發現代表了大麻素治療學遠比30或20年前的許多研究者所能想像的更廣泛且更具重要性的應用。

醫用大麻的安全性

大麻素擁有顯著的安全紀錄,尤其是與傳統處方藥相比。最重要的是,無論大麻的數量或效能如何,使用大麻都不會引起致命的過量中毒。世界衛生組織的綜述文章指出:「目前並無任何因大麻過量致死的紀錄,且根據動物研究推算出的致死劑量如此之高,以至於人類無法達到此劑量。」

用大麻作為治療用途也很少與嚴重的副作用相關。一項對臨床試驗數據的綜述顯示,「與未使用大麻的對照組相比,醫療大麻素使用並未顯示出更高的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這一結果跨越了四十年的時間。近期的文獻綜述則認為,對於一般成人使用者來說,與大麻相關的健康風險「與許多其他行為或活動相比不太可能是危險的」,包括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泰諾中的止痛成分)。

儘管如此,大麻不應該被視為「無害」物質。其活性成分可能會產生各種生理和情緒改變的效果。因此,某些群體可能更容易受到大麻使用所帶來的風險影響,例如青少年、孕婦或哺乳期母親,以及有精神疾病家族史或具備臨床高風險發展精神病的患者。患有心血管疾病、心臟病或中風病史的患者,也可能面臨更高的風險,尤其是吸食大麻時,可能會出現不良反應。與任何藥物一樣,患者在決定是否使用醫療大麻前,應與其醫生充分諮詢,以確保使用的安全性和適宜性。


原文標題:《Recent Medical Marijuana Research》

原文作者:Paul Armentano l Deputy Director

原文日期: 2021年9月

原始網站:https://norml.org

翻譯者:大麻101

翻譯日期:2025年4月

翻譯聲明:本文章由原文翻譯而來,原文發表於NORML。如需閱讀原文,請訪問 https://norml.org/marijuana/library/recent-medical-marijuana-research/



前言

大麻(Marijuana)是指雌性大麻(Cannabis Sativa 和 Cannabis Indica)植物的乾燥花朵,這一名稱是口語上的用語,較為正式的稱呼是大麻(Cannabis)。大麻自人類有歷史記錄以來,便一直是人類醫藥箱中的一部分。

大麻植物的所有形式都相當複雜,含有超過400種化學物質。其中約有60種被歸類為大麻素(cannabinoids)。其中,最具精神活性的化學物質是Δ-9-四氫大麻酚(THC),它是處方藥物如多納賓(dronabinol,商品名Marinol)和納博林(nabilone,商品名Cesamet)的有效成分。其他主要的大麻素還包括大麻二酚(CBD)和大麻酚(CBN),這兩者都是非精神活性成分,但擁有不同的藥理作用。

大麻在1854年正式被列入美國藥典(USP),但關於這植物的藥用記錄可追溯到公元前2800年。到了1900年,大麻已經是美國專利藥物中僅次於酒精和鴉片的第三大活性成分。然而,在1910年墨西哥革命後,隨著大量墨西哥移民湧入美國,將大麻的休閒用途介紹到美國文化中。反毒活動者警告所謂的“大麻威脅”,並聲稱大麻的使用是引發一波嚴重暴力犯罪的原因。1937年,在哈利·安斯林格(Harry Anslinger)的證詞下——他是大麻的強烈反對者並且在1930年代擔任聯邦毒品局局長——且反對美國醫學會的建議下,《大麻稅法》被推進至國會,實質上使大麻的所有擁有和使用行為變為非法。

當《大麻稅法》通過時,當時美國的藥品商店中有多達28種含有大麻的專利藥物,並且這些藥物都需要醫師處方。

這些以大麻為基礎的藥物由如Squibb、Merck和Eli Lilly等知名藥品公司生產,並且被數以萬計的美國市民安全使用。隨著《大麻稅法》的頒布,醫用大麻的生產和使用在美國突然終止,並且到1942年,大麻正式被從《醫師處方參考書》(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中移除。

幸運的是,在過去幾十年中,對大麻的醫療用途重新引起了顯著的關注。這種對大麻作為藥物的新興興趣,不僅因為其療效,還因為它具有極低的毒性。至今尚未描述出人類的大麻致命劑量。這種安全性在現代藥物中非常罕見,甚至包括大多數的非處方藥物。因此,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美國國家科學院醫學研究所(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Institute of Medicine),甚至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都已發表聲明,呼籲進一步調查大麻和大麻素的療效。

內源性大麻素系統的發現,伴隨著特定的受體和配體,讓我們從民間傳說到科學的角度,對大麻的治療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現在看來,大麻素系統是與我們物種共同演化的,並且與正常的人類生理密切相關,特別是在控制運動、疼痛、生殖、記憶和食慾等生物功能方面。此外,大麻素受體在大腦和外圍組織中的普遍存在,表明大麻素系統代表著神經系統中一個先前未被認識到的體內網絡。

現在已知,大麻素受體存在於所有比水螅和軟體動物更高等動物的神經系統中,這是至少經過5億年的進化結果。人體的神經系統、循環系統、內分泌系統、消化系統和肌肉骨骼系統現在已經證明都擁有大麻素受體。事實上,甚至軟骨組織中也擁有大麻素受體,這使得大麻成為治療骨關節炎的理想療法。研究表明,大麻素能夠通過抑制腫瘤壞死因子(TNF)和其他急性期細胞因子的產生與作用,產生抗炎作用,這使得它們成為治療自身免疫性關節炎的理想化合物。

一些研究者現在認為,這些廣泛分佈的大麻素受體系統是身體維持內穩態(細胞功能調節)的機制,允許身體的組織在這種精密的細胞交互作用中進行溝通,我們稱之為「生命」。隨著對大麻素在這些身體系統中廣泛作用的了解,我們更容易想像各種形式的大麻素如何對從骨關節炎到肌萎縮側索硬化症(ALS)等疾病產生潛在的療效。

大麻可能影響的另一個令人興奮的治療領域是慢性疼痛。大麻素通過調節前腦腹內側延髓神經元的活動來產生鎮痛作用,其方式與嗎啡相似,但在藥理學上有所區別。這種鎮痛效應也由一些內源性大麻素(如快樂分子)和合成大麻素(如美他快樂分子)發揮作用。理想情況下,大麻素可以單獨使用,或與鴉片類藥物聯合使用,來治療慢性疼痛患者,改善他們的生活質量,並讓他們能夠重新回到生產性的生活中。

在討論大麻和大麻素的治療用途時,反對者往往會回應說患者不應該吸煙治療。事實上,患者現在不需要這麼做。希望達到吸入式藥效迅速作用的醫用大麻患者,若擔心有害煙霧的潛在危害,可以選擇使用蒸氣化,而不是吸煙,從而避免吸入致癌化合物。大麻蒸氣化通過將大麻加熱到一個溫度,使大麻素蒸氣形成(通常約為180-190攝氏度),但低於燃燒點,在此溫度下不會產生有毒煙霧及相關毒素(例如致癌的碳氫化合物,燃燒點約為230攝氏度)。這樣可以避免吸入任何顆粒物,消除了吸煙所帶來的健康危害。在臨床試驗中,蒸氣化已經被證明能夠安全有效地將藥理活性的氣霧狀大麻素深深送入肺部,並迅速通過豐富的血管床將其傳遞到全身的各個組織。

以下報告總結了最近發表的有關大麻和大麻素在多種疾病(包括阿茲海默症、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糖尿病、丙型肝炎、多發性硬化症、類風濕性關節炎和圖雷特症候群等)的治療應用的科學研究。希望本報告的讀者能夠以公平和均衡的視角看待大麻 — 這種觀點應該是基於科學研究,而非道聽途說的意見或偏執。大麻既不是萬能的神奇化合物,也不是每個人疾病的解決方案。然而,它確實顯示出顯著的治療效益,只要去除政府對更深入科學研究的障礙,這些效益是可以被發揮的。

大麻植物並不值得引發如此巨大的法律和社會騷動。在過去的40年中,美國已經花費數十億美元試圖遏制非法藥物的使用,特別是大麻,但收效甚微。許多重病患者不得不經過漫長的法庭鬥爭來捍衛使用這一幫助他們的化合物的權利。理性的頭腦應該主導毒品戰爭,將迷思與事實、是與非、負責任的醫療使用與其他不太有說服力的行為區分開來。

在任何州,使用醫用大麻的人不應被視為罪犯。包括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在內的大多數主要醫學機構都同意,大麻是一種具有顯著治療潛力的化合物,其「不良影響……在其他藥物所能容忍的範圍內。」三十多年前,毒品執法局(DEA)對大麻的醫療特性進行了研究。經過詳細研究後,DEA的行政法官Francis L. Young得出結論:“證據明確顯示,大麻能夠緩解大量重病患者的痛苦,並且在醫療監督下安全使用……如果DEA繼續阻止這些患者獲得這種物質的好處,那將是毫無理性、任意且反復無常的。”

儘管得出了這一結論,但十多年後,毒品執法局(DEA)和聯邦政府仍然堅持全面禁止的大麻政策。然而,科學過程仍在繼續,通過持續的研究和對現有數據的評估來評估大麻的治療效果。關於大麻的醫療使用,我們的法律體系應該採取類似的做法,將科學和邏輯作為政策制定的基礎,而不是依賴政治言辭和關於娛樂性大麻使用的虛假認知。



原文標題:《Foreword》

原文作者:Gregory T. Carter, MD l Providence Medical Group

原始網站:https://norml.org

翻譯者:大麻101

翻譯日期:2025年4月

翻譯聲明:本文章由原文翻譯而來,原文發表於NORML。如需閱讀原文,請訪問 https://norml.org/marijuana/library/recent-medical-marijuana-research/fore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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