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政府對大麻合法化的態度依舊強硬,重申有關治療兒童腦性癱瘓的案件中,使用醫用大麻仍然觸法。
根據彭博新聞社的報導,印度尼西亞法院裁定該國將現有的毒品憲法規章,並拒絕將大麻列入醫療資源的請求。但是,法院也呼籲政府重新審核目前的毒品管制法規,這可為醫用大麻合法化開啟希望。
高等法院法官安瓦爾 • 烏斯曼 (Anwar Usman) 表示,需要改變現有的毒品及藥物的分類系統才能進行醫用大麻的合法化。印度尼西亞的法律中大麻被列為最容易上癮的物質之一,任何在研究之外的用途皆為非法。( 該國對毒品的態度極為嚴格,持有或販運毒品可面臨死刑等懲處。)
關於腦性癱瘓的案件啟於 2020 年,由 3 名患有腦癱兒童的母親們在民間團體的支持下將案件推向最高法院。他們向法院辯稱醫用大麻可用於治療兒童的腦癱症狀,並主張憲法保障公民有權取醫療服務的權利。法官蘇哈托約 (Judge Suhartoyo) 也表示,政府必須監察研究成果,包括此案件,因為成果將幫助並有可能改變法律規章。
參與此案的法律顧問透露,法官的裁斷只是 “表面要求政府立即進行研究,實則將責任轉移給了政府。我們的申訴被回絕是事實,在印度尼西亞出於健康原因使用大麻的病患將繼續受到懲罰。”
*印度尼西亞議會表始將完成一項關於醫用大麻益處的綜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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